2024-03-09 11:15:16
疑问:现行规范中,要求各防火分区、楼层等设置“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”,何谓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?对于非首层的建筑,怎样满足要求?
回答:
依据火灾危险程度,建筑内外各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可分为四级:危险区域、次危险区域、室内安全区域、室外安全区域,其中,室外安全区域是指“位于建筑外部的室外区域,是不受本建筑或相邻建筑火灾危害的区域”。
原则上,“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”是指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的出口,很明显,对于非首层的建筑,基本无法满足要求。为此,可在建筑内部设立“室内安全区域”,将室内安全区域作为相对独立的防火单元,并直通室外安全区域。通常认为,进入室内安全区域即到达安全地点,不再考虑室内安全区域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的疏散时间和距离要求。依此规则,可将室内安全区域视为室外安全区域的延伸,将室内任意点直通室外的疏散距离,简化为室内任意点直通室内安全区域的疏散距离,并以此作为安全疏散设计的控制指标。比如,疏散楼梯间和前室属于室内安全区域,室内任意点至室外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,可简化为室内任意点至本层疏散楼梯间(或前室)的安全出口的距离,等等。
依上可知,进入室内安全区域的安全出口,可视为“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”,比如:进入各防火分区、楼层的疏散楼梯间(或前室)的安全出口,进入避难走道(前室)的安全出口等,均可视为“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”。
选自《消防资源网》